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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期间,公司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6-20
普通

  【问题】

  在税务检查期间,公司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

  【答案】

  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否属于偷税,应当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且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即构成偷税,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纳税人在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主动补正申报补缴税款,并且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具有偷税主观故意的,不按偷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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