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时,将残值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汇算时,是否要调增?怎么调整?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公告,A105090填表说明:“资产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处置发生损失的资产可收回的残值或处置收益。所以要在该栏填写100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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