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出租不动产有免租期,免租期间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从上述法规可以看出,合同中约定的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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