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对一栋老楼进行装修,该楼房的原价是50万元,现装修费花费60万元,请问该项支出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一次性抵扣?
【答案】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的不动产原值超过50%,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分期抵扣进项税额,而不能一次性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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