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通过考试的市直考生请持身份证到市考评办(绿景一路26号三楼)领取(单位集体领取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各区考生请与各区人事局联系领证。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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