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通知
1、请参加了2009年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每门合格标准均为60分)的人员于2009年9月1日——9月4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准备好2张照片,其中一张为2寸的,9月14日——9月18日交回会计科。
2、需要查分的考生,请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复印件、需要查询的科目以及该科目的成绩,于9月1日上午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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