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职改办字[2013]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确定省级合格线的意见》(陕财会考函[2012]18号)文件,经对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为50分,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格证书,并做好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