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证书可以在2011~2013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证书,只能参加2011年的评审。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2011年10月31日~11月1日(9:00~11:30,14:00~16:30)在天津市欣惠公司(河西区九龙路66号,会计之家对过)发放。
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携带下列资料办理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的方可领取成绩合格单:
1、2011年高会报名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
4、中级资格证书;
5、准考证;
6、身份证。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11月4日携带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到市财政局(和平区曲阜道4号)716房间办理成绩复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