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资产评估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2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知识产权资产评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9-05
普通

第十四章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知识点九、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特别规定

  1.知识产权占有单位资产评估的情形(略)

  2.2010年8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服务,由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知识产权评估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评估的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2.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可以聘请专家,但不能减轻或免除资产评估机构及CPV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新增)《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于2011年7月1日实施。评估对象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不包括人身权)

  明确权利形式;关注对象的基本状况、限制条件、所属的作品类别、状况、期限;关注法律状态。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系统学习 精析精练

3580人已学免费试听
资产评估师课程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微信二维码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wx_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