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2015年11月14、15日将举行资产评估师考试,现就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
答: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
问: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范围?
答:2014年考试大纲确定的内容,考生可参看中评协组织编写的2014年度各科目考试辅导教材,进行复习备考。快速购买教材和大纲>>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2015年的考试呢?
答:凡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并缴费的人员,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已报名人员也不能新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考试的,可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退费。
问: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
答:2015年11月14日
上午:经济法
下午: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
2015年11月15日
上午:建筑工程评估
下午:资产评估
问: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方式是怎么样的?
答:2015年考试各科试卷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和客观题各占50%,总分100分,合格标准统一为60分。
问: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怎样计算的?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规定,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办法。在连续5年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其合格成绩以4年为一个滚动周期。
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考生,2012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制度滚动,2011年及以前成绩不再参加滚动;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2013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制度滚动,2012年及以前成绩不再参加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