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复习: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
知识点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初始计量原则
一、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注意,没有出售目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其中“出租”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等。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实务中,判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判断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
(1)通常,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所有权是否转移,不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惟一标志。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虽然不拥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到了企业(承租人),因此,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2)对于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当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推论:同一企业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估计,如果企业能够合理估计出固定资产的成本,视同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比如,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暂估价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做调整。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2.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例如核电站核设施、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区废弃,可能需要履行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
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教师补充】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对此,企业应当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