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服务实务

2012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代理建账建制基本内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27

  (一)代建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1.代建个体工商户复式账会计制度

  2.代建个体工商户简易账会计制度

  (二)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

  个体、私营业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定期定额,查账征收所占比例较低。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1.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业主的工资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2008年3月1日起,业主费用扣除为2000元/月。自2011年9月1日起,业主费用扣除为3500元/月。

  2.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业主工资外,其他扣除项目比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注意包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允许按规定扣除。

  3.下列税前不允许扣除的各项支出,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