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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几个重要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3-26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提基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不计入计提基数。

  例题:某公司2011年的有关数据如下: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同类产品售价10万;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同类产品售价5万元;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为6万;接受捐赠收入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为3万。该公司2011年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请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

  【答案解析】

  ①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主营业务收入

  ②销售材料收入10万——其他业务收入

  ③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10万——不视同销售

  ④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售价5万元——视同销售

  ⑤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其他业务收入

  ⑥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6万——营业外收入

  ⑦接受捐赠收入5万——营业外收入

  ⑧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

  视同销售:10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营业外收入

  ⑨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元——记入财务费用,不冲减收入

  ⑩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元——营业外收入

  销售收入合计:1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3万元;

  税前扣除限额=1030×5‰=5.15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3万元扣除。

  2.利息费用的扣除,加息罚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要注意区分,资本性的支出要计提这就扣除,费用化的利息要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扣除,资本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将银行贷款让渡他人使用,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例题】A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为500万,按照规定投资者的投资应予2010年3月1日到位。投资者于3月1日缴纳股本300万,6月1日缴纳股本100万,9月1日缴纳股本100万。假设该公司2010年各月负债均为2000万,月息18万元,计算2010年度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

  【答案解析】

  ①3月1日至5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8万×3×200÷2000=5.4(万元)

  ②6月1日至8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8万×3×100÷2000=2.7(万元)

  ③2010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5.4+2.7=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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