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出加工区视同进口和出口,海关按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区别在于:
(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出口加工区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由现行的开放式的无担保管理模式向特定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转变,是由1999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保税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境内划定特定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
(2)政策对比。通过仔细研究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政策,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与保税区的政策着重点不同,两者区别在于:
①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料件、基建物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而保税区必须是货物离境才可办理退税。
②出口加工区区内加工企业,不得将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销往境外或区外。区内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不得将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区外企业。保税区则无此限定,而且这正是保税区最能发挥功能优势的独特之处。
③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一律按照制成品征税。保税区则不同,实际操作中大多按料件征税。
④原则上出口加工区企业不得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加工。而保税区则可以委托区外企业进行加工。
⑤加工区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出口加工区功能、目标单一,难以发挥出口贸易的关联效应。而保税区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三个功能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跨国企业的目光已盯住了中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出口加工区对它们来说,吸引力不会很大。而保税区作为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缓冲区”,将是跨国企业商品流通的一条主渠道。因此可以说出口加工区利于“出”而保税区利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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