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权
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赋予税收法律效力时所具有的权力。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2.税收管理权
贯彻执行的权限,实质是一种行政权力。包括:税种的开征和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例题·多选题】以下属于税收管理权的有( )。
A.制定《个人所得税法》
B.房产税法的解释权
C.增加某税种的税目
D.审批某企业递交的减免税申请
E.审议并表决通过《企业所得税法》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税收立法权(税法的制定);选项E属于税收立法权(审议权、表决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
1.分税制的概念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2.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中央负责国防、外交、武警、国家重点建设、中央国家机关经费和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地方政府承担地区行政机关经费和各种事业发展支出。
(2)合理划分税种: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
中央税归中央政府支配,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如消费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得一部分,地方得一部分,一般是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税种,如增值税等;
地方税属于适合地方征管,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的税种,如车船税、房产税等。
(3)分设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
国家税务局直属中央政府,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地税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负责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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