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到2月19日,省考办开始发放2009年考试中通过的第一批合格人员证书,本次共计58人(发放名单附后)。请全科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前来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在上班时间前来领取证书。
2、请考生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凭个人身份证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领证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9楼916室,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
3、考生需要核对全科合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你本人一致。
4、全科合格证书只是考生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5、根据199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另根据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6、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若考生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成为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若考生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请事务所提请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成为执业会员。以上业务的办理,请具体咨询省注协注册部(省财政厅920室),电话:0931-8899920。
7、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后续教育有关规定,凡执业会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注协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后续教育培训,否则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未经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当年度不得公告执业。
8、已向本协会提请申领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如不在本次发放名单中,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931-8899916。
第一批发放全科合格证人员名单如下(身份证号、全科合格证号等信息省略,不予以公布)
王曼、徐立志、赵金旺、郭乔峰、程褀、鞠莉、魏娟娟、柳金星、张绍敏、宁海霞、刘力辉、许晓黎、王坤、苏文璟、李俊琛、李树军、高歌、杨玉香、杨燕、强红懿、白祯香、杨伟元、刘远东、张勇、徐坤、廖敏、魏才香、华秀玲、李惠群、张丽静、胡琳、杨春花、王巧贞、金光鸿、张耕、袁孝平、肖桦、贾杰、王爱霞、杨超、姚斌燕、孙金泉、王彦平、陈淑莉、张峰、何龙、李满昊、王静兰、毛秀峰、孙宏、周咏莲、张雪、仵宇庆、朱旭明、刘桢君、孙良君、刘春力、徐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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