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会计

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解析:视同销售总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4-25

  视同销售问题总结表格: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不视同销售,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确认收入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视同销售,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视同销售,征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确认收入视同销售,销项税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不视同销售,不征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确认收入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请点击查看论坛原帖>>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