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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合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与合同终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2-16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知识点三十五、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与合同终止

  (一)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制度。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合同终止的基本理论

  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合同消灭的效力,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外,从属于主债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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