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考办下发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单已到,请相关考生携准考证于2009年1月4日~1月18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办理核查,省注协按每人每科100元标准收取核查费。核查申请终止日期为2009年1月18日。
申请换取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09年1月4日~1月18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科合格成绩单,报名IC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咨询电话: 2076967
市财政局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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