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办理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参加全国CPA考试并在五年内取得五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没有变更过,(注:身份证号自然升位即15位升18位属基本信息没有变更),且五科合格成绩全部在北京地区取得的考生,于2009年2月2日—4日携带身份证到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手续,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存在(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五科合格成绩中若考生在外省市通过某科,需提供该科合格成绩单,若科目是免试或成绩核查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5日—6日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资料到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登记手续,待北京注协汇总上报中国注协审批后方可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出具的证明资料: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公地址: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西区院内清真餐厅后面)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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