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类型,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5-19】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该批原材料分别按10%和17%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运输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老师解析】(1)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00×10%)×17%=18.7万元
(2)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7+8×7%=19.26万元
(3)应纳增值税税额=200×17%-19.26=14.74万元
【例5-20】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该企业进口生产办公家具用的木材一批,该批木材在国外的买价20万元(人民币,下同),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1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
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7%)。
【老师解析】(1)关税的完税价格:20+10=30万元
(2)应缴纳进口关税税额:30×12%=3.6万元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30+3.6=33.6万元
(4)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33.6×17%=5.712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50×17%=8.5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8.5-5.712=2.788万元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老师 李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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