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抵扣的情形
以票抵税 |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企业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计算抵税 | (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注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买价=价款+烟叶税 (2)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7% 【注意1】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注意2】直接写运杂费,不能抵扣 | 【补充】运费的总结
收取的运费 | 作为价外费用,是销售额的一部分 | 支付的运费 | 进项税额抵扣,按7%扣除 | 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 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也不能作为销项税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