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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证券交易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02-02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习九:证券交易概述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与方式

  1.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交易规则,将已依法发行的证券转让给其他证券投资者的行为。

  2.证券交易的方式可以分为集中竞价交易和非集中竞价交易两种,分别适用于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二)证券交易的类型

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和期权交易   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即时清算交割证券和价款的交易形式。 
  期货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集中交易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形式。 
  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是指证券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由证券公司进行融资或融券进行交易的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集中交易标准化期权合约的交易形式。 
上市交易和上柜交易   上市交易,是指已公开发行且经批准上市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挂牌买卖。 
  上柜交易,是指已公开发行但未达上市标准的股票在证券柜台交易市场买卖。 
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全价交易,是指公司债券以全价(含息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并以全价结算。
  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都实行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公司债券以净价(不含息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并以净价结算,默认由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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