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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合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10-09
普通

  1、组织形式:

  合营(法人)--100%有限

  合作(法人)--100%有限、(非法人)--合伙

  外资企业---99%有限

  2、组织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不设股东会

  3、董事会会议制度:

  (1)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协商或选举,一方董事长,另一方副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可中国人,可外国人

  (2)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董事任期4年(其他为不超过3年)

  (4)董事会每年至少1次(只有股份公司特殊,董事会每年2次,监事会6个月1次)

  (5)董事会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股份公司为过半数)

  (6)董事会特别决议(出席董事一致通过):修改章程、合并分立、中止解散、增资减资

  4、董事会职权:

  (1)审议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工资计划、停业

  (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的聘任、职权、待遇

  (3)特别决议的事项

  (4)出资对外转让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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