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25周年庆
  •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易错点解析: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8-29

      债务的免除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权利人放弃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从而使合同义务减轻或使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

      债务免除分为单方免除和协议免除两种。单方免除是享有权利的一方单独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免除对方的义务。协议免除是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协议免除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权,债权的从权利如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494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