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1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林琴等1007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秦成成等3521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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