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职称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范围
2011年度参加重庆组织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包括:会计中级、初级,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址:万州区国本路51号(军转办)职称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23)58233611
三、证书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8日。除个别情况外,逾期不再办理。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用于考试合格证书)、1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用于登记表),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对报考会计中级职称资格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程序
(1)考生带上本人办证所需资料,在规定的办证时限内,直接到万州区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留下考生填写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二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和考试合格证书。(2)万州区职称考试中心将考生填写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及考试合格证书,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盖章。然后,待考生在万州区职称考试中心《证书发放签领表》上签字后返还给考生本人。
万州区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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