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辽宁盘锦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普通 来源:盘锦市人社局 2011-11-15

关于2011年会计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2011年会计资格证书已到,请通过的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工作日上午领取证书!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4、三张一寸照片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联系电话:0427-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