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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普通 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11-14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在校学生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提交材料

  市直有关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办理初级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和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由所在单位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准考证、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合格人员名单;办理中级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复审和领取证书手续。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准考证复印件、两寸照片、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间、地点

  证书办理时间:

  10月27日——11月25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各县市区通过人员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确定。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0536-8053687。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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