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接市局通知,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已开始,按规定要进行资格复审。请考试合格人员上交准考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交县政府一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证书办理时间:
10月12日—12月15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电话:0635-2962001.
附1:介绍信(模板)
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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