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宛财会[2011]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两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13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在2012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市直及两属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
六、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反映。
七、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八、考试报名收费按照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即中级、初级每人每科收费4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九、市直报名地点:南阳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详情请登录“南阳会计网”(www.nykj.com.cn)。
附件:
1、2012年度南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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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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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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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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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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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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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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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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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度南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
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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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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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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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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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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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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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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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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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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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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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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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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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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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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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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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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