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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办理时间3月26日

普通 来源:株洲市财政局 2013-03-20

关于领取2012年度助理会计师和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3年3月26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1.市本级领证时间:2013年3月26日(周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领证地点:请合格人员到自己报考所属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证,市本级合格考生在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财政局窗口领取(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天虹商场后面),各县(市)合格考生电话咨询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领证具体时间安排,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县(市)财政局指定地点领取(见附件)。

  3.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1.领证地点:市本级在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财政局窗口(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各县(市)合格考生电话咨询各县(市)会计管理部门领证具体时间安排,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县(市)财政局指定地点领取(见附件)。

  2、市本级领证时间:2013年3月26日(周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领证时需提交: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领取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市本级逾期领取证书可于今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补领期限过后,逾期领证者将安排在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工作当天统一发放。

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各县(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市本级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财政局窗口(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 0731-28680848 
株洲县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学堂路10号) 0731-27614402 
醴陵市 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市江源路16号) 0731-23281280 
攸 县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攸洲大道移动公司对面) 0731-24256875 
茶陵县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城关镇炎帝中路) 0731-25237651 
炎陵县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霞阳坎坪路) 0731-2622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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