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0]924号)精神,现对2011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1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考试通过人员的报名条件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须在有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联系人:王燕生;联系电话:024-22834121;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政编码:110002.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试通过人员,按规定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合格证书。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1、2>>>) 1、2011年度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2、2011年度初级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