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周六、日除外)可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市直报名点:市财政局一楼办证大(香洲区兴华路152号,2510768);
斗门报名点:斗门区会计学会(井岸镇新民路19号内二304室即步行街白马购物城3楼,7253232 )
金湾报名点:金湾区财政局(金湾区办公中心,7263515)。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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