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北京2009年下半年丢失会计职称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普通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10-14

  2009年9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09年11月19日、20日(8:3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杜楠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