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六安市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报名:10月12日-28日

普通 来源:六安市财政局 2009-10-13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24小时服务热线

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报名公告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09年10月12日开始,报名方式实行全程网报。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0月12日至28日

  2、网上补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4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

  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登陆

  没有上网及采像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上班时间,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点将免费为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流程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

  六、网上缴费

  由省会计考办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及教材费的网上支付。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申办工行银行卡或存折(已持卡、存折的考生可不再申办),并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网上支付安全介质(口令卡或U盾)后,按报名流程缴费。

  ◆ 安全介质使用方法: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在线帮助。

  说明:考生领到电子口令卡后,必须先登录网银,修改登录密码(数字+字母的组合),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考生若申领U盾,必须先登录网银,在“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后,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制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新考试大纲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六安会计网”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该网站通知。

  九、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相关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考生报名后领取考试教材,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属地原则就近选择报名点;教材领取时间,请关注“六安会计网”通知。

  (二)“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我们将会及时对账,对账完毕后,系统缴费状态即显示“报名完成”。请考生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三)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所在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2667202、2667203、2667212。

  (四)考生报名后,如需开具发票,请于12月21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资料到市会计考办申请开具,逾期不予办理。

责任编辑:杜楠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