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6]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8日至1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9日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9月9日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10日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发[2002]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6年4月19—20日。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市)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市职改办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 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试在长沙举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开考前一周内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7257199.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6元,考务费在报名一并收取。
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进行。联系电话:722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