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通告
来源:
2006-04-06
普通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定为4月5日至4月2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校验原件), 单位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考试科目共五科,分别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
(三)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四、 报名地点
丽水市注协(丽阳街568号市财政局七楼),联系电话: 2291170.
五、考试时间
考试于2005年9月8日至9月10日举行。
未尽事宜,与报名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