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杭州]05年(市本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通告

普通 来源: 2005-09-12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是人事部门的职责,但为了更好地方便考生,提高办证效率,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办事大厅代为办理市本级合格人员的发证工作。

  2005年9月12日起至2006年4月30日,市本级的合格人员请携带两张小二寸近照到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办事大厅(庆春路155号)办理领证手续。2006年4月30日以后尚未领证的市本级合格人员请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办理领证手续。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2005年9月12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