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村委会将土地出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 石家庄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0-11-30
普通

【问题】

村委会将土地出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因此村委会将土地出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