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1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案:

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携带资料参照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2. 购买方如何入账: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提示】丢失发票无需登报作废声明。

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

轻松避免票据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

点击进入>>

发票开具规范与审核技巧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