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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出去培训缴纳的学费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08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公司法人出去学习的学费,对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税款可以抵扣吗?如果可以,那价款应该计入什么费用,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吗?

答案: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如属于上述范围,则取得的发票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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