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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处理废弃物但不产生货物的情况,不知道符合政策要求吗?

来源: 上海税务 2021-03-19
普通

【问题】

听说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发布后,像我们工厂这样只处理废弃物但不产生货物的情况被划为了“服务”,不知道还符合政策要求吗?

【答案】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凡是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条件的,即使被划分为“服务”,也仍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对废弃物处理的适用税率进行明确后,废弃物处理业务被划为“服务”,还是能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哦。

具体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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