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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哪些情形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来源: 山东税务 2020-09-24
    普通

    问:在哪些情形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在哪些情形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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