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应如何确定?
答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纳税人在4、7、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以后预征将主动调整为按季预征。
年度结束后,如上一年度为小微企业,将继续按季预征;如不是小微企业,原则上在小微企业扩大优惠力度期限内,不再调整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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