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增值税发票内容不全可否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5-21
普通

【问题】

增值税发票内容不全可否抵扣?

【答案】

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所以发票需要按实开具,由于"营改增"应税劳务不象销售货物一样有非常清晰的数量、单位、单价,所以尽量要求开具详细。如果属于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必须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予抵扣。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