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同时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按照现行所得税法扣除规定,对于银行纳税年度内应摊未摊的装修费用,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也就是说,银行将应20个月摊销的装修费用分60个月摊销,那从第21个月开始,摊销的装修费用税法将不再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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