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处理?

    来源: 北京石景山税务 2024-09-02
    普通

    【问题】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如何处理?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职场突围:如何成为面试官眼中的不二人选

    【收藏】新电子税务局高频事项路径大全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