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能否在税前扣除?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04-03
普通

【问题】

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

【回答】

企业发生的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因而,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数电票、电子税局等实训系统免费实操演练

财会职业能力测评:测试你的职业竞争力 职业发展的助推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