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个体工商户今年选择参评,以后可以选择退出吗?
【答案】
根据“税总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因此,个体工商户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评价的,并且一旦参照企业参评后,就不能退出纳税信用评价。请您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酌情选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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